2006-2007 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即将举行,报名详情速看

文章来源: 网络

中体协[2006]028号

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赞助的2006-2007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将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在全国19个省、市(地区)举行。

附件:1.2006-2007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则

2、2006-2007年度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报名表

3.全国中学生运动员“首次报名”报名表

4.2006-2007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赛程安排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06 年 9 月 27 日

附件1:

2006-2007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竞赛规则

1. 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 主办单位:

相关省(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卫生和艺术部门,学生体育协会

3. 协办单位:

中华中学生体育会篮球分会

4. 赞助商:

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5.联赛赛程:

1. 第一阶段(资格赛)

竞赛时间:2006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

比赛地点:各参赛省、直辖市;

(二)第二阶段(南北赛区比赛)

比赛时间:2007年3月4日至3月11日;

比赛地点:南区——武汉,北区——天津;

(三)第三阶段(挑战)

比赛日期:2007年3月24日;

南、北大区冠军队伍将与南、北大区亚军队伍进行交叉淘汰赛(一场比赛决出胜负),获胜队伍参加全国总决赛;

比赛地点:南、北赛区冠军所在学校;

(四)第四阶段(全国总决赛)

比赛时间:2007年3月31日至4月21日;

比赛地点:获得决赛资格的学校所在地。

六、参加单位:

联赛共设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湖北、四川、湖南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等19个赛区(地区),每个赛区须推荐8所普通中学作为联赛基本参赛队参加第一阶段比赛。

上届联赛全国冠军(长春十一中)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队直接进入地区赛。

七、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1)参赛学校须为全日制普通中学,且须为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会员学校;

(2)运动员须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须政治上进步,品行端正中国高中篮球联赛,遵守学校纪律,学业考试合格,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

(四)参赛运动员须为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在校学生,以各种名义挂靠参赛学校或曾在有关省(市)运动队、专业俱乐部(含少年队)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联赛;

(5)体育运动学校、篮球学校及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科学校不得参加本联赛;

(六)凡取得本届联赛南、北赛区参赛资格的队伍运动员,均须持有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报名证,未报名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分区赛及以后各赛区比赛(报名办法见下文)。

八、报名及报名方式:

1. 注册: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12人;

2、参加南、北赛区第二阶段比赛的球队均须为省(直辖市)预选赛第一阶段的冠军球队;

3、参加南、北赛区的运动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件原件及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报名卡,赛区组委会统一进行核实,如证件不全或不一致,参赛者将不被允许参赛。

4、各参赛省(市)须于2006年10月20日前将地区预选赛8支参赛队的报名表传真或邮寄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管理部;获得本省(市)挑战赛冠军的队伍须于比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队的“全家福”照片一张(须包括领队、教练及全体队员)及每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邮寄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管理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312号(天创世园)B2座1103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郭飞、范星宇

传真:

(二)注册:

1.运动员应认真填写《全国中学生运动员首次注册申请表》(见附件3),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新闻宣传和注册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312号(天创世园)B2座1103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俊杰 何明

传真:

2、根据《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条例》,每注册一名运动员需缴纳成本费及手续费50元,报名费请电汇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请勿汇款或邮寄)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知春路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开立帐户:.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九、比赛规则:

1.比赛规则:

1.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各参赛省(市)须在各自教育厅(教委)的直接领导和安排下,按照不影响学生学业的原则,按照竞赛日程表(见附件4)的时间安排组织本省(市)内各项竞赛活动。

每个赛区8支参赛队伍抽签分为两组,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各组按积分排名(如积分相同,则按一般比赛规则排序,下同)进行交叉淘汰赛(如图1所示),决出赛区冠军及相应名次。赛区冠军将参加第二阶段区域赛。

北京、天津、上海三个赛区的冠亚军决赛将采用主客场三局两胜制,以抽签方式确定主客场顺序,先胜两场的学校成为赛区冠军。

2.第二阶段(区域赛):

比赛分南、北两个赛区,每个赛区有10支球队中国高中篮球联赛,抽签分为两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名,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中国高中篮球联赛,决出冠亚军,淘汰的球队争夺季军(如图2所示)。

第三名和第四名决赛

南、北赛区冠、亚军球队将获得挑战赛第三阶段的参赛资格,各组垫底三名球队将相互竞争,确定南、北赛区相应名次。

华北区参赛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及上届全国冠军(长春十一中);

华南区参赛单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福建省、四川省、重庆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3.第三阶段(挑战):

南、北大区亚军队伍将跨区域挑战冠军队伍(一场比赛决出胜负),获胜队伍参加全国总决赛(如图3所示)。

4.第四阶段(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将采用五局三胜制,两队将抽签确定主客场1-2-1-1名次,先赢三场的学校将获得本次联赛全国冠军。

(二)比赛规则及特别规定:

1.执行中国篮协批准的最新《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另行通知);

2、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为四节,每节10分钟),第二节、第四节各有30秒暂停;

3、本次联赛比赛用球为7号篮球;

4、参赛队所有运动服装均由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赛场上不得穿着其他品牌的运动服装,否则将被取消该队继续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不予计算);

5、参加各站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比赛规则,染发、留长发、发型奇怪、衣着不整洁者不得参加比赛。

10.奖励方式:

(1)荣获联赛冠军的队伍将获得奖杯一座,全体队员将获得金牌及荣誉证书;

(二)本次联赛获得亚军的队伍全体队员,授予银牌及荣誉证书;

(三)本会将评选出体育道德团队1个,颁发奖杯一座;

(四)本联赛设立以下单项奖项:

1、2006-2007赛季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最有价值球员(1名);

2、2006-2007年度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最佳教练员(1人);

3、2006-2007年度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优秀教练员(4人)。

11.资格审查:

(一)“2006-2007年度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纪律监督委员会”将对作弊、违反比赛规则的人员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二)对2006-2007年度全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参赛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原则上应在比赛前提出申诉),须向“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报告内容证据,并缴纳申诉费1000元。申诉报告经领队签字同意后方可受理。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全额退还;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交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处理;

(3)凡发现有参赛资格问题的队伍,将被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比赛成绩不予计算),并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12.资金:

1、第一阶段: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二)第二阶段:主办方承担参赛队伍的食宿费用;

(三)第三阶段:主办方承担参赛队伍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

(四)第四阶段:主办方承担参赛队伍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

13.其他规定:

1、各参赛队须向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及比赛期间)”,未购买保险者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参加第二阶段比赛队伍的管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缴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各参赛队报名时须向大会缴纳一次性押金3000元,各队缴纳的押金将用于比赛期间违反竞赛纪律、社会保障管理规定、运动员资格规定等行为的经济补偿及处罚。

2、比赛期间,由“纪律资格监督委员会”对违反纪律的运动队(成员)进行处罚,比赛期间未发生任何违反纪律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押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全额退还。

15.其他事项:

(1)参加南、北赛区的球队须自备校旗;

(二)各参赛省市须在8所参赛学校之外,另行确定12所中学为本届联赛推广学校,并于九十六年十月十五日前将12所学校名单(须注明各校联络人)传真至工商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联系人:许松涛

传真:

(三)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